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部署安排,坚决防治“节日病”,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牢底线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更加需要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着力增强抵制和纠治“四风”问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恪守“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加“一桌餐”、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以年底检查等名义对市场主体吃拿卡要、随意摊派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督查检查和考核调研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增加基层负担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警醒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通过开展节前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早作部署、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力戒奢靡浪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开展“廉洁过节”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要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以好家风涵养好作风。
三、强化正风肃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紧盯节点纠治“四风”成为新时代十年抓作风、正党风的一条重要经验。浇风易渐,淳化难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积极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深入研究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把握工作要求,在精准监督、精准纠治上聚焦用力,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优先处置群众反映“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增加基层负担、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大力纠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把惩治“四风”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持“风腐”同查,坚决斩断风腐勾连的链条,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挖细查背后存在的“四风”问题。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为鞍山冲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