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5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任务相结合,切实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及时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问题进行部署,通过组织学习案件通报、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节前提醒,督促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守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节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行为规范的考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发扬严实作风,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者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吃喝,搞“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四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茶、粽子礼盒等节礼;五是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在“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聚会;六是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者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九是严禁节日期间搞多头重复、集中扎堆督查检查考核,随意挤占基层干部节假日,增加基层负担等行为;十是严禁节日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侵害群众利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将纠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性地抓,紧盯老问题新动向,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导等方式,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营造严的氛围。强化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秀作风,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我市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